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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单程票》(一)


越恭衍生,现代。一篇第一人称私设成山的怪味小土豆。配对William(陈伟霆颜)x 杨超群(乔振宇在电视剧《天使的城》的角色),William的人设为原创。主要讲发生在《天使的城》之前,杨超群在欧洲的故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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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杨超群认识的经历算是十分离奇了。

那个时候我还在伦艺读研,学的是fine art,美其名曰“纯艺术”,倒不是说我有多么艺术了,我本科在温彻斯特学的平面设计,出来充其量也就到广告公司或者杂志社打打杂,因为近两年纯艺术这个专业在艺术界的逼格比较高,为了我下半辈子的幸福生活,我决定到伦艺这个还算不错的学府镀层金。没错,我就是怀着这样低俗不堪的想法过来的。

我其实算是个不怎么文艺的文艺青年吧,现实高过理想,搞艺术也不能让自己饿死了,这种想法说出来,我妈听了都是要感动得哭了的。我们学校挨旁儿呢,就是伦敦政经,算是英国很厉害的商学院之一了。从我们校区坐243路公车,不出十分钟就能到他们校门口。在这种距离下,两个学校学生平时的活动区域大概都在同一片地方,这也就很自然了。

之前也说过,我比较现实。我家境不算大富大贵,顶多就是小资水平,过来伦敦这种生活成本高得要死的地方肯定是要勤工俭学。好在年轻那会儿我比较爱折腾,爱折腾的结果就是折腾出了一身并没有什么屁用的技能,这时候倒是派上了点儿用场:我会打鼓。别笑,这可不是你小学兴趣班教的腰鼓啊,是架子鼓,是洋玩意儿。我还是愣头青的时候,也是和一群头发披到肩膀一看就平时撸太多了的瘦子们一块儿在“愚公移山”的台子上甩过头的。可风光了我那时候。

我学打鼓是高一的时候得到了一个从瑞典来的外教大叔的真传,我还记得他当时神神秘秘地跟我这么说,“如果你想玩乐队变得很酷,那就学打鼓。因为无论是什么乐队,它永远需要一个鼓手。你不可能找不到演出的地方。”我于是勤学苦练,成了一位不算太怂的鼓手,日后果真应验。我当时在的那个乐队名字叫做“废墟”,还真是一片废墟啊,颓废之气扑鼻而来。我们乐队就三个人,主唱兼主音吉他,拥有炉火纯青的手活儿、一个狂躁的贝斯手、还有我。在台上我们仨能玩出一个十人乐队的音量来。

现在我可是玩不动了。我在学校附近的朗尼史葛爵士俱乐部找了个常驻鼓手的兼职,这个职位竞争很少,因为节奏布鲁斯是唯二的一种不是四四拍的打法(另外一种是非洲土著音乐,我就不介绍了),打得好的鼓手很少,所幸我的那两手还能唬一唬他们。俱乐部的经理会请不同的歌手每晚过来演唱,俱乐部常驻乐队有几批不同人组成的乐队轮班,我的时间是周三晚和周五周六晚,这是和老板商量好的,放到了我没课也没workshop的时间。

从颓废的油渍摇滚到半高雅半小资的爵士(爵士还是布鲁斯,无所谓了,反正我听的都差不多),这落差还是比较大的。没有马歇尔音响的地动山摇,我每天晚上都打得昏昏欲睡,生不如死。但是,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,为了果腹我是不在意什么鼓手的职业操守,俱乐部的费用还是很可观的,毕竟来这边的人都是一群所谓“上流社会”的人士,而他们当中有好些就在伦敦政经进修。

在英国呆久了你会发现,这种老牌资本主义社会的等级分划还是非常严重的。你可能会说咦我平时也跟英国同学一起吃吃喝喝没发现什么不同啊?他们甚至比我还穷!那是因为真正的上流社会你根本接触不到。如同从伊顿公学毕业后进入剑桥的学生,本身会形成一个极小极密封的圈子,就算你同为剑桥三一学院的一员,也无法和他们混在一起。

所以你可以想象,当我拎着鼓棒,像和尚敲木鱼一样地打着节奏的时候,我在台下那一群端着高脚杯、穿着休闲商务装的所谓“高端人士”中——当然,他们都是白人——突然看见了一张亚洲面孔,那感觉是有多么扎眼。

聚光灯晃得我眼花,但我还是能在台下一群黑压压的洋人中间看到一个细溜的身影。这群人都穿着西装,好像刚从皇家司法院、或者是什么国际商务谈判的场所回来了一样,只有那个身影的主人,居然穿了件套头线衫。面孔看不清楚,但绝对是亚洲人的轮廓,只觉得是个看起来相当面善的年轻男人。

他被一群人围着,都在向他打听什么的样子,他一边比着手势,一边在耐心跟他们解释。有个金发碧眼的女人把嘴唇凑近他的耳朵去,结果我看到他姿势极其不自然地避开了。

短短几分钟的观察也让我能感觉得到,这个小小的“高端人士”社交团体,是以这个男人为中心的。这实在是太稀奇了。且不说被簇拥这件事,光是亚洲人来泡吧就很稀奇了,他应该是我在这里兼职小半个学期以来看到的第一个吧。

这一茬原因,让我不得不注意着这个人。但更怪奇的事还在后头。主唱唱完了倒数第二个小节,要给我们每个乐队成员一段solo的时间。黑管结束了之后就是我。于是我振作精神,捏紧鼓棒开始打一段早已经烂熟的节奏,边打还边摇头晃脑,装出一副老手般投入的样子。我刚打到最顺手的地方没一会儿,突然看到底下那个亚洲面孔的年轻男人,神色不悦地向后退去,接着便转身一头扎进了身后的人群里,离开了。

……这是在逗我吗?我知道我是在滥竽充数,但毕竟是快小十年的舞台经验了,没有打得那么差吧?!

好歹也要听完了solo再走?不知道这样有多不尊重乐手吗?年轻男人转身的瞬间,可能因为他站的位置太靠前了,我几个同事都看到了。我明显注意到,主音吉他的脸色黑了一下。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的严重性了,因为弹主音吉他的Malcolm是老黑来着。

这件事情,我一直到演出快结束都耿耿于怀。后半部分的曲子基本上都没认真打,时不时地扫一眼台下,但那个细溜的身影再也没出现过。这是要造反了?看见同胞在台上也不来支持一下?!反而这么嫌弃,社交女王了不起吗?行,爱听不听,小爷我并不稀罕。

更可气的是,继我周三晚上那一场莫名其妙地受挫后,周五再去轮班时,我又看到了那个人。还是站那个位置,还是被同样一群人围着,还是那么不愉快的表情。我甚至开始怀疑他是不是被他身边这群人绑架来的了。一晚上,我都懒得往台下看。等打完solo后我扫了一眼,那群人中间再次空了一个位置,万分的碍眼。我暗暗向自己发誓,如果周六晚上这人还来,我他妈的一定要上去找他问个清楚。

结果周六晚上,他果然来了。这次是一个人来的。我从后台出来的时候,远远就看到了一个穿套头线衫的细溜身影,坐在吧台边上,和酒保Matthew要了点什么,然后有气无力地趴在台子上一动不动。我把鼓棒一把拍在贝斯鼓面上,起身就往吧台奔去,台下有几个顾客扫了我几眼,也没有什么骚动。我径直走到那个人身边,拍了拍他的胳膊。

结果他受惊吓了一样地弹了一下,抬起头看我。为什么是这样一副诧异的、小鹿一样的表情?不做亏心事,不怕鬼敲门吧。离得近了看,发现他样子比远看更秀气了,完全是一副性格好又有教养的样子,很难想象他会是那种来砸场子的人。

“说中文吗?”我拿英语问他。他点点头。

“好。你等我演出结束,我有话跟你说。” 没等他答应,我又招呼Matthew过来。

“嘿,William!”Matthew看到我,热情招呼。我一周来三次轮班,演出结束之后时不时会来陪Matthew小酌一杯,早就和他很熟了。

“刚才这位先生点了什么东西?”我朝那位冤大头努了努嘴。

“百利甜,双倍的。” 什么,这简直甜到发齁啊,口味居然如此少女?我很意外,有点好笑地看了男人一眼,发现他也睁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在打量我。我没理他,继续和Matt说,“把他的酒算在我账上。” 然后霸气转身,头也不回地上台了。

一个字,痛快。

我也搞不清楚为什么给他付钱这件事居然能够起到让我泄愤的作用,总之我这一场是打得酣畅淋漓,连平日一脸严肃的大提琴老黑Demarco结束了之后都走过来拍我肩膀。但是,当我抬起头来,目光扫过吧台的时候,人又不见了。

我的喜悦顿时一扫而空。三步并两步到吧台跟前,我逮住Matt就问,“之前在这里点了双倍百利甜的那个男人呢?”

Matt眯着眼睛剜了我一眼,“哟小子,看上他了?”

“看上你个鬼!我找他算账来的好吗?”

Matt冲我妖娆一笑,妖娆到我差点开始怀疑起他的性取向。“去厕所了。去之前还特地交代我,等你来了要告诉你,免得你以为他走掉了。”我冲Matt做了个黑人问号的表情。

“他去的时候脸色不太好的样子,这都半天了。你去看看?出事了酒吧可不负责。”Matt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,让我想揍他。

为什么关系到这个男人的事情总是能让我很火大呢?我也是奇了怪了。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洗手间门口。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情呢,我冲自己摇了摇头,拧开门把手进去。

沉重的木头门发出刺耳的吱呀声,厕所里头光线昏暗,是那种典型的老式小酒馆盥洗室装修,我平时进来都不想多呆,解决完事就走的,一进去却看到一个人影蜷缩在盥洗室尽头的墙根底下,缩成很小的一团。一看果然是那位冤大头,肯定是喝大了。麻烦啊,麻烦。

“喂喂,起来了。”我试探性地叫了一声,没想到话音刚落,地上的人就抬头看我,眼神异常清亮。

“你没喝醉?”他摇摇头,一脸无辜。

“那你蹲在这儿干嘛?!”我气不打一处来,上前就去拽他胳膊,想把他拉起来。一把抓下去,才发现他比他看起来的样子还要瘦,袖管子空荡荡的,胳膊就那么一丁点儿,我几乎是拎小猫一样把他从地上拎起来了,他也顺着我的力道站起身。可刚站起来他突然两腿一软,摇摇晃晃的眼看又要倒下去,我赶紧过去扶住他两边胳膊,让他慢慢蹲回地上。

“我有点不太舒服。你等我一下…” 他很客气地说。

什么情况?生病了?我也忍不住蹲下来,他低着头,我看不清他的脸色,只好钻着脑袋从下往上打量。“你别靠这么近。” 我……我?!我被他突然冒出来的一句话堵得水泄不通,竟然条件反射地乖乖站起来后退一了步。

“外面太吵了,人太多,我难受,就躲进来歇一会儿。”他见我没说话,就细声细气地解释,语调平静,没什么波动。

“太吵了?哦。那你前两次半途走掉也是因为……太吵了?”我的语调放缓下来。说实在的,他这个样子叫人有点凶不起来。

“嗯,是吵。”他从地上抬起眼睛来看了我一下,那眼神像极了路边被丢弃的流浪小猫小狗。

“吵那你还天天晚上来干嘛?”什么逻辑嘛,我使劲儿忍住了才没有和他吹胡子瞪眼。

“因为你打鼓很好听,我想听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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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B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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